转发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取消评教资格员工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为保证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员工网上评教的客观、公平、公正。本学期学校决定给予任课教师一定权限,即任课教师有权在正式评教前向学院教务办提交不具备评教资格的员工名单。名单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提交教务处,取消其参评资格。任课教师可根据以下情况取消员工的评教资格:1、任课教师随机3次点名未到堂;2、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1/3;3、抄袭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等;4、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等者;5、系统中有选课员工名单,但未在该教学班上课。被取消评教资格的员工人数应控制在教学班人数的20%以内。(任课教师在填写汇总表时,要求课程名称、选课课号与系统一致,员工学号和姓名必须准确无误、一一对应,否则系统无法取消和屏蔽)
各学信息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必须于2017年5月19日(第12周星期五)前将不具备评教资格的员工名单(纸质文档)交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各学院汇总并审核后连同汇总表(电子和纸质文档)于2017年5月24日(第13周星期三)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邮箱:jwczlk@ctbu.edu.cn)(各学院任课教师和教务办均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取消评教资格员工名单一览表和取消评教资格员工人数汇总表)。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